刹那间,周围原本灰心丧气的脸全都活了过来。
就像第一个掉坑的倒霉蛋,突然发现旁边还有第二个正往下跳。
卧槽……庄岩翻了个白眼。
说真的,他特别讨厌他们现在这副眼神。
“怎么了?”王宇急吼吼地追问。
庄岩这才缓缓开口:
“那本小说的内容……有问题。”
……
小说内容?
王宇和同事们一脸懵地看着他。
“我认识一个人……很早就在码字了,十三岁就开始写!”
庄岩脸色复杂,顿了顿才继续说,“所以他知道点写作门道。”
我认识一个人?
王宇和沈正阳对视一眼。
其他人也都露出怪异的表情。
所有人齐刷刷盯着庄岩。
你说的这个“朋友”,该不会就是你自己吧?
庄岩脸上微微发烫。
这一秒,羞耻感像山洪暴发,不,是海啸级别的,直接把他淹没了。
就跟藏在抽屉里的私房话本被人拿到台上公开朗读一样,头皮一阵阵发麻。
好吧,他承认,那个“朋友”——就是他自己!
当初刚穿越,年纪又小,日子过得闲得发慌。
就想搞点外快补贴生活。
干脆把前世火过的网文抄一遍呗。
比如《盗墓笔记》那一类的。
躺着收钱岂不是美滋滋?
那时他还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简直是天才。
结果很快就被现实毒打。
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小说,谁记得全啊?
他也终于明白一件事:那些重生文里写的,主角靠抄书一夜暴富——全是忽悠人的!
你得有多变态的记忆力,才能一个字不错地还原整本书?
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边想边写。
而庄岩的第一本书大致是这样写的:一个平平凡凡、丢人堆里找不着的普通人,有一天突然被律师找上门,说他的远方亲戚是个世界级富豪,留了一大笔遗产,还有一群美女等着他继承。
于是主角战战兢兢接手家产和美人团。
印象最深的一个桥段是:
主角原来穷得叮当响,在公司做社畜,继承财产后回去辞职。
老板还像往常一样骂他废物,准备训人。
主角直接甩脸怒吼:装什么装,老子不干了!
然后霸气自报身份,说自己坐拥百亿资产、几十套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