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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第2页)

缺乏劳动合同约束

更令人心寒的是,有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好几年,有的甚至超过10年,原来的用工单位已经重新组合、倒闭了,包工头也不知去向,如果真的要讨工资,还不知道到哪里去讨。虽然这些农民工已经对讨还工资不再抱多大希望,可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就像上面的这位农民工小甘所说:“2万元钱对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那是我们用劳动挣来的啊!”当记者问:“包工头给你们开欠条了吗?”回答是“没有”。继续问:“如果包工头哪天突然不承认欠你们工资了怎么办?”小甘的底气马上有些不足了,只能说:“我们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的。”而此时此刻,在座的其他农民工也开始担心起来,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是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春节前还拿不到拖欠我们的工资,非出事不可!!” 12

没有合同,维权存在隐患

事实上,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没有劳动合同。而根据国家建设部规定,建筑行业不准用工单位非法雇工。而所谓非法雇工,就是指雇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统称为散工、黑工)。他们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处于这种不被法律保护的范围。

调查表明,在这些农民工中,不要说签劳动合同了,有相当一部分人连什么是“劳动合同”都没有听说过。有的农民工一个劲地问:“什么叫劳动合同呀,没人告诉我啊?”

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包括按时发放工资的权利很容易受侵犯,将来存在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

口头维权,热情的冷漠最伤心

这几年的农民工维权是个沉重话题,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可是也有打马虎眼的。“热情的冷漠”最让农民工伤心。

没有人说不管,实际上就是没人管

在各地,有许多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活动,可是这些活动在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努力却不甚理想。平时农民工维权的难度有多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2003年11月5日,某省劳动保障部门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大型宣传活动,许多农民工为此感到欢欣鼓舞。有一位36岁的小区保安,因为以前打工的物业公司欠了他2个月工资共900元,多次追讨无果,于是寄希望于这次活动。

当天早上7点不到,他就第一个赶到活动现场。8点钟活动一开始,他就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对方说,你的劳动所在地在J区,应该找J区劳动监察大队,同时给了他一张劳动保障便民服务卡。当他9点到那里后,他们告诉他说,欠你工资的公司地址在Z区,你应该到Z区劳动监察大队去。他马上骑车赶了10多里路,在11点20分赶到那里,结果对方说办案人员不在,要他下午2点再来。他离家远,身上又没带钱,于是一直饿着肚子守在办公室门口。办案人员上班后对他说,你的钱肯定能要回来,可是由于涉及到两个公司,所以你应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去找“疑难案件办公室”,如果他们也不管,你就让他们出个手续,批给我们管。就这样,他又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对方说根本不存在这个“疑难案件办公室”,让他去找另一家公司的办公地点G区劳动监察大队。

可是在此以前,他已经去过G区劳动监察大队了,他们说:“我们劳动局只管公司不管个人,现在公司没了,人也没了,我们也没办法。你找到了,告诉我们,我们再去处理;你找不到,我们去哪找?公司不在了你急也白急。”对他反映的情况一不记录二不受理。面对市里让他再去找G区,他知道,去了肯定还是这个结果。接待人员听了他的反映说,那你还是去法院吧!

因为当天在举行活动,所以他坚信省里的人一定管得了这个事,于是马上骑车赶往活动现场。当他下午3点20分赶到时,只见现场已经开始收摊,活动结束了,不再接待他了。早上接待过他的那个同志说:“今天是解决不了了,有问题以后再说吧,今天活动结束了。”“劳动部门管不了,你就去法院告。”

新华社记者发表述评说,“这警示我们:没有人说不管,实际上还是没人管;各个部门看起来都重视,但又没有真正重视;大家都在帮助处理问题,但最终却没人解决问题。” 13

追讨工作欺上瞒下

这几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为农民工追讨欠款成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可是也应当看到,也有少数地方、部门为了显示自己的工作业绩,在汇报清欠工作时欺上瞒下,成为一种名符其实的“口头清欠”,无助于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某市在向上级汇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度时称,他们已经100%完成了清欠任务。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该市同时就发生了一起上百名农民工因为包工头挪用他们70多万元工资到其他地方投资,潜逃在外,从而围堵市里主干道的群体性事件。

一位负责清欠工作的基层干部私下说:“如果真像所说的那样完成了清欠工作总目标的100%,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农民工吵着要工资?但其他地方都说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如果我们不这样说,就显得工作不力,年终也就别想评上什么先进。大家都在互相攀比,看谁‘完成’的任务多,比来比去,‘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就上去了。” 14

随处可见,民工欠薪家常便饭

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04年末,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总额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和餐饮服务等行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15。农民工欠薪成了司空见惯,追薪成了家常便饭。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经营策略”

多少农民工有被拖欠工资的经历?南京日报与共青团南京市委联合展开的一次调查表明,农民工中有36%表示用工单位经常恶意拖欠、克扣自己工资;44%表示用工单位偶尔不能按时或不能足额发放工资;只有20%表示用工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这就是说,有80%的农民工被拖欠过工资 16。

那么,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拖欠农民工工资呢?原来,这是企业和包工头的一种“经营策略”。

以建筑行业为例,据透露,目前市场上的施工单位有相当部分是挂靠在大型建筑集团的中小型企业。它们挂靠的方式多种多样,但目的主要是利用大集团的品牌和资质,便于承揽工程。这些中小型施工企业中,流行的是“十一投入比”的行业潜规则——有100万元的自有资金,就敢大包大揽承接1000万元的工程。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远远超出1000万元的规模。

这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做工程预算时,就注定要拖欠农民工工资了,他们要把它作为运作资金的一部分。究其原因,根本还在于建设单位常常把拖欠工程款作为“投资策略”,迫使施工单位不得不也这样做,否则施工单位就无法生存。

施工单位的三部曲是:首先,对农民工只发基本生活费,一般每月200元以下,甚至只供应饭菜;其次,工程量超过80%时开始逐渐兑现一小部分,同时加以安抚和承诺,糊弄农民工把工程做完;最后,工程完工后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实行“能拖一天是一天”的总原则 17。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惯用伎俩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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