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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第2页)

已读。没有回复。

他又打了五个字:“我会想你的。”

发了出去。

已读。还是没有回复。

他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了车。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摆动,把雨水刮开,新的雨水又落下来,刮开,又落下来,永远刮不干净。他开着车,出了停车场,上了高速,往家的方向开。雨越下越大,大到雨刷开到最快也刮不干净,大到前面的车尾灯变成了模糊的红点,大到他把车速降到了最低,在车流里慢慢挪着。

收音机里在放一首老歌。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是一个男人在唱,声音很沙哑,像嗓子被砂纸打磨过。他没有听清歌词,只听到了一句——“我在这里,你在哪里。”他的手指顿了一下,然后伸手把收音机关了。车里安静下来,只剩下雨声和雨刷的声响。雨刷一下一下地摆着,像一个人的心跳,慢的,稳的,不会停的。它在说:你还活着。你还在这里。他还在那里。

到家的时候,雨小了。他把车停在楼下,没有马上下车。他看着那扇熟悉的窗户——顾思予房间的窗户。窗帘没有拉,透过玻璃可以看到空荡荡的房间。床铺得整整齐齐,被子叠成了方块,枕头放在被子上面。书桌上什么都没有,书架也空了大半。那些书,那些笔记,那些年积攒下来的一摞摞的试卷和练习册,都被收进了箱子里,堆在阳台的角落。那个人走了。带走的只有一个双肩包、一份病历本、一颗不知道怎么安放的心。留下的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一把歪了伞骨的旧伞,一碗怎么晾都晾不到刚好能喝的粥——因为他走了之后,再也没有人会在六点半起床,把粥晾到他起床的时候刚好能喝。再也没有了。

他下了车,锁了车门。钥匙串上只有一把钥匙了。顾思予那把还在,和他的串在一起。两把钥匙,一大一小,一铜一银,碰在一起的时候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他握着钥匙串,站在雨里,雨很小了,细细的,凉凉的,像有人在用一根很细很细的针在他脸上轻轻地扎。他抬起头,看着那扇窗户。窗户里没有人。没有人在等他回来,没有人会把门留一条缝,没有人会在凌晨两点开着灯翻看他的病历本。他在那里。那里什么都没有。

他上了楼,打开门。玄关处少了一双鞋。顾思予的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鞋柜旁边,和他的拖鞋并排放在一起,一大一小,灰色和蓝色。他看着那两双鞋,看了很久。然后他蹲下来,把顾思予的拖鞋拿起来,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不是变态。是他想记住他的味道。洗衣液的味道,干燥的,温暖的,让人安心的。不是香水,不是古龙水,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就是超市里买一送一的那种大桶洗衣液。便宜,普通,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但那是顾思予的味道。是他在厨房里煎鸡蛋时身上沾的油烟味混合着洗衣液的清新,是他在沙发上睡着时毯子下面的温热的气息,是他走过你身边时带起的那一阵淡淡的风里夹着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让你心跳加速的味道。

他把拖鞋放回去,站起来,走了进去。

客厅很安静,电视关着,茶几上什么都没有。以前顾思予在的时候,茶几上永远堆着书和试卷,乱糟糟的,他收拾过无数次,第二天又会恢复原状。书和试卷堆得像一座小山,笔筒里插满了笔,水杯总是放在同一个位置,杯壁上有一圈水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永远擦不掉。现在茶几干干净净的。书和试卷被收进了箱子里,笔筒里空空的,水杯被洗了,倒扣在沥水架上。他忽然觉得,他宁愿它乱着。宁愿那些书和试卷永远堆在那里,宁愿笔筒里永远插满了笔,宁愿水杯永远放在那个位置、杯壁上永远有一圈水渍。宁愿那个人还在。

他推开顾思予房间的门。

房间很安静,窗帘没拉,窗外的天灰蒙蒙的,光线透过玻璃落在地板上,冷冷的,白白的。床铺得整整齐齐,被子叠成了方块,枕头放在被子上面。床单是灰色的,洗得发白,和他走之前一样。他走过去,在床边坐下。床垫凹陷了一小块,是顾思予躺出来的形状。那个人在这里躺了七年,把他的身体嵌进了这张床垫里,像一个模子,像一个模具,像一个永远留在这里的印记。他把手放在那个凹陷的地方,掌心贴上去,感受着床垫的温度。凉的。不是那种有人刚刚离开、余温还在的凉。是那种已经凉了很久、彻底凉透了、怎么都暖不回来的凉。

他躺下来,侧过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上有顾思予的味道——洗衣液的味道,干燥的,温暖的,让人安心的。他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那个味道灌进肺里,灌进血液里,灌进骨头里。他要记住这个味道。因为他知道,它会越来越淡。一天比一天淡,一周比一周淡,一月比一月淡。等到顾思予回来的时候,这个味道可能已经没有了。如果顾思予回来的话。那个人说,他可能不回来了。

他把被子拉过来,盖在自己身上。被子太大,一个人盖着显得空荡荡的,像少了什么。少了一个人。他闭上眼睛,听着窗外的雨声。雨小了,变成了毛毛雨,落在窗户上的声音很轻,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用手指轻轻地弹着一架走调的钢琴。

他的手机亮了一下。顾思予的消息。只有一个字。

“到。”

顾思卿看着那个字。只有一个字。没有“我到了”,没有“安全落地”,没有“别担心”。只有一个字。像他这个人一样——把所有的话都咽回去,只留下最必要的那一点点。那一点点头在屏幕上,像一颗星星,像一盏灯,像一个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还在想着他的人发出的信号。他看着那个字,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了,他又点亮。熄灭了,又点亮。那个字还在。它会一直在。在屏幕上,在聊天记录里,在他心里。

他打了三个字:“到了就好。”

发了出去。

已读。没有回复。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把被子拉到下巴。被子里有顾思予的味道。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

窗外的雨停了。云层裂开了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落在地板上,一小块,金黄色的,像一个很小的、温暖的、不会再离开的吻。它在说:天总会晴的。他总会回来的。你要等。他在那片阳光里,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他没有做夢。或者做了,但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有一个声音在很远的地方叫他。“卿卿。”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是风吹过麦田。他伸出手,想去抓那个声音。但他的手伸出去的时候,那个声音就消失了。他什么都没有抓到。

他醒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不是泪,是雨。窗没关严,雨飘进来了。落在他的脸上,落在他的枕头上,落在他伸出去的那只手上。他把手缩回来,握成拳头。掌心里什么都没有。连雨水都没有。雨水已经被他的体温蒸发了。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顾思予的枕头里。那个味道还在。很淡。但它还在。

只要它还在,他就会等。等它淡了,他也会等。等它消失了,他还会等。因为他等的不是那个味道。他等的,是一个会在凌晨两点翻看病历本的人。是一个会把门留一条缝、听着隔壁的呼吸声才能入睡的人。是一个会在巷口抽烟、被烫了也不吭声的人。是一个打了人、被处分、说“他骂你”的人。是一个说“我走了”的时候,只发了一个字的人。他等的是那个人。那个人叫顾思予。他哥。他喜欢的人。他在等的人。

雨停了。阳光从云层后面照出来,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的。灰尘在光柱里飘浮着,像无数颗微小的星星,在一个只属于它们自己的宇宙里慢慢地旋转。他看着那些灰尘,忽然想起顾思予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很大,大到你以为你们永远不会分开。其实很小,小到一个转身,就再也看不见了。”

他当时问他:“那你想去多远?”

顾思予没有回答。他看着窗外,看了很久。然后说:“不管多远,我都会回来。”

他闭了眼睛。那个声音还在。在他耳朵里,在他心里,在那些灰尘和光柱之间。它在说——不管多远,我都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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