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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第3页)

墨块是李榆晚上才打好的,刚放进模子里没多久,现在还如同橡皮泥般的柔软。

刘薇请李榆再次将墨块打得扁扁的,然后她手托墨饼,果断地往酒壶有指纹的地方按下去,再干脆利落地揭起来。

黑色的软胶上,留下八个端端正正的白色指纹痕迹。

刘薇将软胶放在桌上:“现在不怕被不小心蹭掉了。”

“都印好了!”崔翔从门外进来,手里托着几大卷纸张,每张上面都有姓名,盖了十个红指印。

刘薇对他的效率感到惊讶:“这么快?一百多人呐。”

“封将军派他的亲兵帮忙,没一会儿就好了,快的很。”崔翔的语气和眼神里都是钦佩和向往。

李榆没夸他,反倒挑起刺:“你知道取指纹是要找凶手,怎么也不知把水晶镜一并拿来?”

崔翔:“你上回用完,不曾放回原处,我要用时都寻不找。你现在反倒问我。”

李榆:“我或找出来如何?”

崔翔:“你放的,找出来是应该的。”

李榆气哼哼,又转身往外跑。

目送李榆背影离开,刘薇对这个没大没小的县衙还是不太适应,悄声问崔翔:“崔先生对月俸不满?”

“我根本就不在乎月俸,我对那些俗物不感兴趣!”崔翔昂首挺胸。

这话听着耳熟。

刘薇好奇:“想来崔先生是为了远大抱负与理想?”

“没错!”崔翔对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的小寡妇油然生出好感,她懂我!

“我家里是做矿山生意的,想要钱,我在家里,吃穿不愁,我来这,就是为了立一番事业!”

崔翔家在云贵是大户人家,手中有锌矿、铜矿、铅矿几大矿山。

一代吃,二代穿,三代读书,但是本朝禁止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家中子弟读书,也不过是学学算账、做生意,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

偏偏崔翔读书,就爱读游侠传、边塞诗,看着诗人写的开疆拓土的雄壮诗篇,他也跟着激动了,非常想学前人,也来个投笔从戎。

不幸的是,崔翔天生有一只眼睛看什么都模糊不清,看字只能看出间架结构的疏密,看人更是色块,别说敌我,就连男女都分不出。

他的一腔热血,被眼睛耽误了。

直到他偶遇李榆。

那一天,把自己全部积蓄拿出来捐官的李榆得知自己那么快就得到了实权职位,大喜过望,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从招募处失魂落魄出来的崔翔。

两人意外相识,崔翔得知李榆要上任的地方是云州,十分心动,那可是无数边塞诗人笔下的圣地。

什么“谁言塞外无春色,雁声惊掠古云州”“云朔自古多英杰,燕赵从来出烈魂”“将军百战鬓已秋,犹携剑气过云州”……

于是,当李榆问崔翔是否愿意给自己当主簿,崔翔果断答应了。

哪怕李榆提前说了,可能不会给他很高的月俸。

崔翔想的是:到了云州,说不定我就有投笔从戎的机会了。自古以来,文人打仗很成功的案例多的是,为何不能有我一个!

结果到了云州没一个月,崔翔就被现实刺激坏了,驻守云州的永宁军那混乱的军纪、比地痞还糟糕的兵痞,把边塞诗吹出的美丽泡泡打了个粉碎。

武人如此糟糕,那做个铁骨铮铮的文人也行啊。

谁能想到,兵痞连县衙都敢砸,砸完了,李榆去军营告状,结果反被训了一顿赶出来,那些兵痞什么事都没有。

崔翔想当军人建功立业不成,想保一方百姓平安也不成,他已经收拾行李,失落地要走,是李榆一哭二闹三上吊地求他别离开。

“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舍不得我走,是他给的月俸太少,除了我之外,根本没人愿意来。”崔翔叹了一口气,“幸好后来换了封靖平过来,军中风气大改,不然,就算李榆从城头跳下去,我也不会留下来。”

“崔先生,居然是因为读了边塞诗才来这的吗……”刘薇心中有些好笑,在现代,确实也有很多人因为一部作品,而不远万里跑到一个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其实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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